close

 

我的「收費」審書清單即將突破一百大關,除了工作上的努力成果,這份清單也記錄了過去幾年來我自己閱讀風景與習慣的改變。我知道這是很多譯者不願意做的工作,但我至今依然樂在其中,並希望有體力和眼力可以一直做到老。

很多譯者不願意做這份工作是因為審書的投資報酬率實在太低。必須事先聲明的是,我只和幾家出版社合作過而已,所以我的經驗並不代表台灣出版社的全貌。在我的經驗裡,審書的費用有高有低,一本書從一千到數千元都有。願意花費數千元請人審書的出版社可能不會經常有審書機會,通常是大書或急件,編輯自己沒有時間看才會請人;而出一千元的出版社則機會較多,也許是常態。對於不知道審書是什麼的人,就是出版社在買下國外版權之前會請人先讀過一遍原文書(通常是熟識、可信任的譯者),交出審書報告;報告的內容格式不一,最重要的不外乎完整的故事內容、作者背景介紹和個人意見感想;最重要的是,編輯想知道這本書的特色,有什麼「梗」,以便判斷是否能吸引台灣的讀者。審書報告的字數並沒有硬性規定,認真寫的話通常兩、三千字跑不掉,我最高寫過六、七千字,拿的是一樣的錢,這也是審書工作不划算的原因。看一本標準規格、十一萬字的原文書至少也要好幾個小時,寫報告一樣要好幾個小時,結果只領到一千塊(台幣喔),根本就是在做慈善事業,更別說萬一審到很難看的書又不得不咬牙看完的時候,真的很想跟編輯說:「我倒貼你,可不可以不要看了」。

再怎麼看這都是一門賠錢生意,同樣的時間花在翻譯可以賺更多錢,如果工作唯一的目的是金錢的話。

審書有很多樂趣,其一是可以搶先看到台灣還沒出版的小說,不過對我來說這一點並不稀奇,因為我一向自己上網買還沒出版的原文小說回來看。因此,剛開始頂多覺得能看免費的書也不錯,不太會把看書的時間算在成本裡面(反正那些時間我也是在看書,不如看有錢拿的書),至於寫報告的稿費只是附加價值(自我安慰)。

我一開始會積極「學習」審書的初心是為了把喜歡的作品介紹給編輯,因而參與這個遊戲規則。剛開始得拜託編輯讓我免費寫審書報告,並不斷討論內容是否符合他們的需求。我得一再強調這是我自己的經驗,因為我完全不認識其他的審書人。若問在我的經驗裡審書和試讀有何差異,那就是審書多了責任與判斷:在描寫故事內容時得把所有的「雷」都交代清楚,因為編輯看書訊就知道故事大綱,請人審書就是為了要知道詳細的故事情節;除此之外,審書時在個人意見感想的描寫上也得較為具體,「好看」是怎樣好看,「不好看」是怎樣不好看。當然,有時候碰到真的很難看的書,我也很想直接批上大大的「劣」字退回。但事實上,越是難看的書我反而會越謹慎,務求完整呈現,為自己的意見提供正當性。不過我後來發現其實也沒那麼誇張,只要故事內容寫得完整,編輯大都看得出故事到底有沒有潛力。

剛開始接審書的時候,我向編輯強調我是推理迷,對推理小說比較熟悉,也比較能判斷優劣。漸漸的,經驗較多之後,我對編輯的要求開始照單全收:YA、羅曼史、非小說、非推理都接,最後甚至連最不熟的奇幻、文學小說都接了。我覺得這是我在審書工作上最大的收穫:我的原則是不挑書,因為有一就有二,有二就有三,一開始挑書就沒完沒了;而不挑書的結果就是看了很多平常不會接觸到的書。我將這些書視為挑戰,因此,每完成一本推理以外的書都覺得很有成就感。

審書的另一個成就感來自測試自己的判斷力。有時候接到已在國外出版的書,網路上有書評可參考,但我通常不會先看這些書評,以免影響判斷,而是在看完後才去對照自己的感想和這些書評的異同之處。我覺得這是一種訓練:我看到哪些優缺點,錯過哪些優缺點,同時,也學習判斷網路上哪些書評是濫竽充數,哪些值得參考,並增加自己報告的充實度。

審書工作最刺激的莫過於接到連國外都還沒有出版的書稿,毫無參考值可言,這時仰賴的是上網研究作者過去的作品及風評作為參考。可是遇到名不見經傳的作者推出的處女作,就只能完全靠平常累積的功力及直覺,這種書最刺激,得到的成就感也最大。至於知道自己正在看全世界只有少數人看過的手稿,我承認這是一種虛榮心,偶爾有激勵的作用(只有書好看的時候),但並非經常如此。

好看的書審書報告很好寫,難看的也很好寫,最難寫的就是不怎麼好看,但編輯可能會想考慮的那一種,不希望自己的主觀判斷影響編輯錯失機會,又不想給書超乎應有的價值,這時候便得展現模糊的功力,把優點寫得像缺點,把缺點寫得像優點,以求「已經盡到告知責任如果你決定選這本書的話不關我的事」。

當編輯第一次要我看「部分手稿」時,我驚呼「部分手稿怎麼看?」這世上多的是前面好看,後面敗壞的書。不過,其實並沒有我想像中的困難,我只需要告訴編輯這部份書稿的內容,好不好看,出版社還會評估許多外在因素才會決定是否購買版權,審書人提供的內容只佔一小部分而已,其實這也是我喜歡審書的原因,我喜歡審書的參與感,但承擔的風險有限。

目前為止,我遇到最困難的情況就是編輯說「這本書在國外以高價賣出喔,」然後我看了之後得鼓起勇氣說:「嗯……實在不怎麼樣。」相信我,說一本書好看比說難看容易多了。我曾經審過一本覺得很難看的書,後來居然入圍布克獎,害我大驚失色,深覺審書前途就此完結,其實當然沒有那麼嚴重。

至於審書後可以向編輯爭取翻譯這本書的好處,有幾個前提:首先是編輯的確買下這本書的版權,其次是你是最適合翻譯這本書的人選。我承認剛開始審書時也有這麼一點私心,想藉此搶到自己喜歡的書來翻譯,可是很快發現我的翻譯速度和審書速度差太多,時間上很難配合。其次是經過幾次慘痛的教訓,翻譯過幾本「讀起來很喜歡但翻譯起來很痛苦」的書之後,我已經養成一律試譯的習慣,不是為了編輯,而是為了自己。頂多在討論時提到「決定買下版權的話我有興趣試譯喔」,但不會把「審書」跟「接翻譯」劃上等號。說起來,我已經幫某家出版社審了數十本書,但到現在一本也沒發譯給我過,我的態度是順其自然。其次是我現在對接譯的態度有所改變,以前如果沒有把檔期排滿就覺得很沒有安全感,現在則覺得留一些空檔也不錯,因為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突然出現一本很喜歡的書,卻得忍痛把檔期讓給不見得很喜歡,但由於缺乏安全感而早早簽下的書。

就私領域來說,我覺得審書帶給我的收穫大於金錢價值,我本來就是一個喜歡閱讀的人,這份工作讓我在某些層次上找到自我,當你知道自己能在一個下午看完一百五十頁的部分手稿並寫出報告,或用十六小時讀完一本英文小說,再用一天時間寫出完整的報告,或是編輯光憑你的幾句評語就能完整抓到書的精髓,那種感覺已經不是成就感或虛榮心可以形容,而是「原來我也有拿手的事」。其次,由於不挑書而經常讀到好看的書,這些意外的驚喜使我變得更隨遇而安,「下一本好書就在轉角」。對我這個控制狂而言,「錯過」不再是需要處心積慮避免、防範的事,也算是審書的療癒功能吧。

目前為止,我仍然很喜歡這個副業,並希望有朝一日成為台灣的「審書一姐」(如果在那之前眼睛沒有瞎掉的話)。此外,編輯可以調一下稿費嗎???

arrow
arrow

    uisgebeath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