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過晚飯,艾瑪著我洗碗泡茶,她要找一樣東西給我看。我遵旨洗了碗,泡了唐寧的薄荷茶(What else!!),來到頂樓的夜空下,捲起一根煙。隨後上來的艾瑪遞給我一個信封,我翻來覆去看一看,棕色蠟面的長方形信封已經過磨損,四個角都捲起來。信封上的收信人是T. Henderson,地址是愛丁堡,郵票也貼好了,奇怪的是,郵票上卻沒有郵戳。

我朝著艾瑪舉起信封,用眼神問道:「所以呢?」

她拿走我捲好的捲煙,一手擋著打火機的火苗,歪著頭點煙,順勢揚了揚下巴表示:妳看了就知道。

我打開信封拿出裡面的信,有四、五張黃色拍板紙,電視節目裡律師用的那一種,上面寫著滿滿的字跡。

「這裡太暗了。」

「拿妳的iPod出來用,裡面不是有手電筒的app嗎?」這也太耗電了吧?我就著樓梯間的燈光讀了起來。

親愛的T

希望這封信平安抵達你的手中。我已經不住在以前的那些地址了,所以很有可能你也搬家了。總而言之,無論如何,希望最後讀到這封信的人至少從中得到點樂趣,反正這封信是不會再回到我這裡了。

我想寫一封信給你,一封真正的手寫信,不是電子郵件,當然也不是簡訊,也不是電腦列印的信,那種信太……矯情,又是拼字檢查又是不同的字體選擇,感覺好像心機很重的樣子。我只是想親筆寫一封真正的信給你,也許算是一種慶祝,就像愛丁堡每年除夕以煙火慶祝一年的結束,與新一年的開始一樣。

我知道在你的記憶裡,我對你說的最後一句話大概是:「我不愛你了。」不過,理論上應該是「請給我時間讓我對這份感情釋懷」,假如飯店的那個員工有把我寫給你的信寄出去的話。過去兩年來,我很努力地想做到這兩件事,卻完全沒有成功,讓我覺得很沮喪。

前幾天,我和法蘭西斯講了電話,講著講著,我突然問起他金融海嘯的問題,他不耐煩地說很累了,不想聊這麼複雜的事。我說:那你要我去跟誰說呢?以前這些事我都是跟T在聊的,現在我們不聯絡了,我該跟誰聊才好?

他以堅定的語氣掛了電話,後來寫了一封信來,算是安撫或道歉吧。每個人都該有一個最要好的朋友,而你,你曾經是我最要好的朋友(之一)。

我真的很努力地想對我們之間的過去釋懷,不斷提醒自己回想那些不愉快的時光,但愉快時光的影像也不斷湧上,真的很辛苦,讓我真的很想放棄,放棄忘記你這回事。我只想打電話給你,痛快地聊聊世界上發生的事,你的看法,一如往昔。

本來我都打算好了,為了鼓勵自己努力工作,我決定要再去倫敦看一次《歌劇魅影》。第一次看的時候太年輕,這麼說起來第二次也一樣。然後我會順便問你要不要在倫敦碰面,你可以帶我去那些你所熟悉的地方,我們又可以像朋友一樣的相處。

T,我該拿你怎麼辦才好?我迫切地想將你忘懷,同時又想抓住最後一絲你的回憶。當我如此掙扎之時,我猜有人告訴我她的事是上天的安排,是我的福氣。

知道她的存在時,我意識到自己可能永遠也無法忘記你──你曾經是我人生如此重要的一部份,陪我度過最重要的時光。無論如何,我只能接受你曾經是我過去的一部份,決定接受這一點之後(並不是說有什麼選擇的餘地),我的心情終於得以安定下來。

你曾經問我為什麼那麼想結婚,回顧過往,我猜我只是在尋找一份歸屬感,我想要屬於一個人,一個地方。我認識了你,愛上了你,想要屬於你,屬於你的家。當時哪裡會知道,其實我並不屬於任何人,如今你也不再屬於我,永遠不會了。

T,我很高興你找到了愛情,真的,我真心地祝福你,和兩年前你來看我時一樣真心,和三年前我們在愛丁堡碰面時一樣真心。我忍不住想起那次我開車載你,結果汽車音響播了ABBA的那首歌 The Winner Takes It All,一聽到裡面的歌詞,我便忍不住在你面前放聲大哭

Tell me does she kiss like I used to kiss you?

Does it feel the same when she calls your name?

早在那時,我便已有心理準備,你永遠不會再屬於我了。

親愛的T,請原諒我不再努力挽回你,反正這場戰役我早已輸了。我覺得你還是跟別人在一起比較幸福。你終於找到了那個人,我很為你高興。

對於我們的過去,我不後悔,好壞皆然。我曾經一心一意的愛過你,已然足夠。我心裡的一小部分會永遠愛你(大概最好不要),為你著想。不過,已經他媽的經過那麼多年,我想還是放手吧,既然如今你已心有所屬。

去吧,愛人,被愛。以前我總是這麼告訴你,我會祝福你的。只是,請不要告訴我細節。還有,忘記我也沒關係,忘記我們的事,忘記我們共有的過去。向前看,享受幸福。

當我想到你的時候,我會知道你很幸福,被愛著,那就夠了。請不要謝謝我,這麼做只會使我更心痛。

再會。再會。

永遠的E

 

我抬起頭,折好信紙放回信封裡,還給艾瑪:「妳寫的嗎?」

她點點頭,拿起薄荷茶喝了一口:「某個前男友。」

「那這封信怎麼會在妳的手上?」

她翻過信封把正面對著我,用夾著的兩隻手指拍拍郵票:「沒寄出去。」

「為什麼?」

艾瑪把信封對折,塞進後面的褲袋裡,在廉價的塑膠椅上坐下,吸了一口煙,抬起頭,眼神突然去到很久很久以前。

「其實,在寫那封信之前,我睡了三天三夜。我先是哭了一整個晚上,最後受不了了,決定我需要暫時不想這件事。我吃了半顆安眠藥,第一次先昏睡了十二個小時,起來吃東西,上廁所,繼續睡,真正清醒過來是三天後的事。然後,那種一直想哭的感覺不見了。

可是我還是想做點什麼,想跟他說話,又不能跟他說話,因為我不想聽他親口證實這件事。可是我又需要某種closure。」

「見鬼!我最討厭這個字了,每次碰到都覺得好難翻。」一聽到closure 我就忍不住想發飆。

「為了我自己,我需要為這件事,與這個人之間的過去劃下句點,在沒有道別的情況下,以沒有真的劃下句點的方式劃下句點。」

A closure without saying goodbye.」我不確定自己真的聽懂。

「所以我決定寫一封信寄給他,這樣他才沒有機會在電話裡證實,也不能回email證實。我可以不用面對殘酷的事實,又可以說我想說的話。」

「真是鴕鳥啊妳。」我說。

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那麼想對他說些什麼,反正我就是寫了,洋洋灑灑的寫了五大張。筆跡很亂,我還重新騰了一次。」

「然後呢?」我問。

「然後剛好遇到連假,郵局沒開,我只好先放著。到了第二天,我的腦袋裡還是有話想向他說,於是我又重新寫了一次。」

「這次可以寄了吧?」

她搖搖頭,「讀了三次之後,我突然發現自己好像白癡一樣。他都已經跟別人在一起了,我是在深情個什麼屁?他都不要我了,我何必再寫這些東西讓他感覺良好?最好是讓他內疚個半死!」

「這就是妳的closure?」

「這就是我的closure。經過這麼多年的糾纏,我突然醒了。這個人都已經不愛我了,我何必巴巴的奉上自己的真心?He doesn’t deserve it anymore.

我舉起杯子,看著遠處稻田盡頭的車燈從黑暗之中出現,進入另一面黑暗之中。

「我覺得過去這幾年自己好像人格分裂,」艾瑪悠悠地說,「其實理智上已經知道我們就算在一起也不會快樂,可是感情上還是放不下。我始終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放不下,就以為那是因為我還愛著他。」

「看完妳的信,其實我搞不清楚妳到底還愛不愛他。」

「不愛了,早就不愛了。我只是還想被愛,所以遲遲無法放手。總覺得放手了,就永遠不可能再被愛了。」

「那現在為什麼可以放手?」

「因為他都已經去愛別人了,就算我不放手也不會被愛了啊。」艾瑪轉過頭看著我,露出燦爛的笑容,臉上的表情就是「這道理不是很明顯嗎?」。「我想到如果是我收到這樣的信,我只會覺得對方很悲哀而已。不僅如此,只要我一天不放手,真正想愛我的人就一天進不了我的心房。」

「所以妳決定把茅坑留給真正想拉屎的人?」我強忍著笑意,正經八百的說。

「什麼坑?」她好奇地問。

Never mind. I get your point.」剛吃完飯,不翻譯會死的病還是給它休息一下的好。「對了,妳家有沒有紙?我懶得去買信紙,反正又沒有真的要寄。」

艾瑪起身拍拍屁股,「連信封都可以一起給妳,還Made In England咧!」

回家的路上,天空飄起了濛濛細雨,我的腦海浮現了Dusty Springfield哀怨的歌聲:

 

 我搖搖頭,狠狠丟下一句話:「Oh fuck off. Just go away already.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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